《大湾区时报》首席记者 郑科授
广东湛江14名考生2022年参加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下面简称湛江幼师)教师招聘,层层筛选后,2023年3月提交政审材料。但5月4日,校方突然通知所有考生不得入职,却未说明理由。考生对此无法接受,因为他们为此准备了7个月,有的甚至放弃了原来单位的工作,打击巨大。
公开招聘不能是一场游戏
据介绍,湛江幼师学校是经教育部备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湛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0月17日,湛江幼师在其官网发布《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拟招聘33人,招聘岗位涉及专任教师、辅导员、校医、护士、心理咨询师及其他职员。其中考生历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历时7个月,最终14名考生入选。
考生庄有丰告诉大湾区时报记者,他们报名参加招聘后,2022年12月18日参加笔试,12月26日公布笔试成绩入围;2023年2月21日通过面试;3月1日校方通知考生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体检;3月21日通过政审环节;在大家等待入职的5月4日,接到了校方通知,14名考生被取消入职。“我们历经7个月竞争,在全部通过后,却被告知无法入职,校方的做法太儿戏了,严重不负责任,不但伤害了考生的感情,也导致我们辞职等待入职的考生失业,成为无业人员。校方的公信力何在?”
接到不得入职的电话通知后,考生陆续将此事投诉至湛江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根据湛江幼师专科学校的情况说明显示,为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督办函》所提及的学校“专职辅导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率低”的问题能够整改到位,故学校决定停止办理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考生入职工作。
情况说明显示,停止入职的另一依据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巡察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湛巡发〔2021〕22号)中反馈问题十三指出,学校存在“大规模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大大增加了学校的经济负担”的问题。
考生赵萍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们并不认同校方停止考生入职工作的理由及依据。此前,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湛江市委巡察办均表态会跟进调查此事。
2023年7月5日下午,记者到湛江幼师采访时,联系了该校党委书记、校长许文滔。许文滔称,招聘事宜请与学校组织人事处处长李聪联系,并提供了李聪的联系电话。之后,记者就14名考生入围后能否入职的问题致电李聪处长。“14名考生目前是暂停入职。在媒体报导此事后,我们此前已经有了相关回应。”李聪如是说。
随后,记者查阅湛江幼师官网显示,该校曾开展过2021年、2022年合同制教职工招聘,并公示了拟聘用人员名单。
一位考生家长在接受采访时称,校方之所以取消考生入职,是新领导不认可前任的招聘方案。对于这一说法,并没有相关证据。
考生肖婷告诉记者,校方曾经致电我们,称准备对我们这14位入围的考生,在体检和政审环节的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在能力范围内帮大家报销。肖婷对校方这个回应并不认可,“学校这样的决定,无法解决由此造成我们的伤害。”
在14名考生被拒入职事件发酵的过程中,考生曾经多次到湛江市教育局投诉。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表示,市教育局已介入调查。并称该校招聘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因系非编制内招聘。
招聘合规,单方面取消入职涉嫌违法
考生肖铭认为,他们不接受校方所给的这个结果。自2022年10月报考以来,他们在近7个月的备考时间中付出了诸多时间和精力。
肖铭称,他和其他未能入职的考生曾数次找到该校组织人事处的工作人员,对方给出的答复皆为单位需要编制整改。
该校出具的一份《关于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相关操作是否合理的情况说明》,文中提到,“针对诉求者所反映的情况,主要因为要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督办函》所提及的我校‘专职辅导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率低’的问题能够整改到位,故我校决定停止办理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工考生入职工作。”该说明中两则整改档的时间均为2021年。考生对此提出了质疑,既然2021年该校曾被指出编制整改问题,为何2022年还要继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员?但没有人对此进行回应。何况在参与招聘的考生中,并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在最后关头取消入职,相关领导涉嫌违法,侵犯了考生的就业权。邻市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在2023年度却可以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合同制教师及教辅人员43名,并未被叫停。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辅导员师生配比不低于1:200,即200名学生就要配备一名辅导员。而湛江幼师去年大约有21000学生,辅导员才75人,严重缺编,辅导员的配备很不合理,不利于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所以,此次招聘工作并不违规,是根据需要而招聘的。
在考生中,曾经有在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和广州某高校的两名女生。她们在过关斩将取得入职资格后,都在4月份向原单位提出了辞职,等待入职。最后却被通知取消入职,导致至今失业在家,打击颇大。另有部分创业的考生,因为得知即将入职后,均将租赁的档口进行转租出去,满心欢喜在家等待入职。
对于这样的结局,涉世未深的这批考生,无法接受,甚至有人患上忧郁症,让家属极为忧虑。
中国政法大学应用法律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陈祝栋认为,考生经过校方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后,在等待入职通知,已表明考生希望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愿,其为此从原单位离职并放弃了入职其他单位的机会,付出了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等多项费用。学校的恶意取消为其造成了极大的可期待利益损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缔约过失责任。用人单位确认劳动者即将入职后,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单方取消录用,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的原则,侵害了劳动者的信赖利益,在劳动者已经向原单位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取消录用的行为,导致劳动者有一段时间处于失业状态,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考生罗怡静认为,作为考生,我们不想听校方再多的解释和借口,我们只是希望校方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负责地对待这次招聘,让校方的“暂停入职”变为入职,解决我们的诉求,拿出解决问题的勇气和智慧,解决存在问题是关键,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结果。在学校本就存在严重缺编的情况下,校方拿出职位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聘,是合规行为,在走完所有流程后,考生并没有存在违规行为,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应该履行签约职责,为考生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考生可以依法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
(为保护考生隐私,文中考生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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