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一涉黑团伙放高利贷被抓获,案涉几十亿元

2023-09-03 来源:湾通社/大湾区时报 阅读:

●特约撰稿人 余民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涉黑恶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近期湛江、廉江两级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杨振为首的高利放贷犯罪团伙。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振、关安军、张罗江、陈康瑞、程刚及其多名团伙成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广东省湛江市民李某1、李某2、李某某、余某某、吴某某等人,历时多年实名举报杨振、关安军、张罗江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团伙长期从事放高利贷、套路贷,非法牟利数十亿元。通过暴力恐吓、殴打、非法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砸毁财物、破坏生产经营、制造虚假诉讼、暴力增加非法债权等手段逼债,抢夺他人财产的犯罪问题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2023年7月1日广东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首战告捷。成功打掉以杨振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5人。属于广东公安“夏季行动”第一仗的第五个典型案例。湛江市公安局2023年7月6日通过广东公安、平安湛江等官微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杨振等人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近期湛江、廉江两级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以杨振为首的高利放贷涉黑恶犯罪团伙。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振、关安军、张罗江、陈康瑞、程刚及其多名团伙成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原两刑警,竟是涉黑团伙头目

       据查被抓归案的杨振、关安军原是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公安分局刑警,被指是领导组织黑社会团伙的头目,私藏刀枪。杨振、关安军在湛江市霞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工作时,就为当地一些放高利贷团伙充当保护伞,利用警察身份帮助高利贷团伙追讨债务,欺压百姓,从中敛财。从1998年以后,杨振、关安军看到放高利贷获取暴利快,就通过各管道筹集资金专门从事放高利贷、套路贷,不断扩大放贷队伍。又成立公司专门从事放高利贷、套路贷职业。除原始积累资金外,主要吸纳当地公、检、法机关公职人员的钱放贷。最高峰时放贷资金达到十几亿元。该团伙有各层级成员38多人,主要成员有亲属、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该团伙结构严密,分工明确,还有专业律师团队。这个团伙专门物色一些资金周转困难,又有放贷价值的企业主及个人,以月率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的高息放贷。许多企业主及个人入套后根本无力在期限内偿还其借款及高额利息,逐步沦为杨振团伙的提款机,直到吃干榨净为止。有的受害人还不起高利贷、套路贷,被该团伙的讨债队暴力殴打、人身恐吓、砸毁财物,破坏门锁,喷红漆、放头炮、等干扰生产经营,干扰受害人家庭的正常生活,非法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讨债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大部分受害人被恐吓威胁出于自保,被迫忍声吞气,任其宰割,直到家财散尽,企业破产倒闭,甚至家破人亡。受害人一旦落入圈套就难以摆脱杨振团伙的魔掌。从受害人提供的资料,该团伙放高利贷的债务纠纷,在霞山法院诉讼判决的案件就有几十宗,并全部判决胜诉。

涉黑团伙套路贷非法牟利触目惊心

       受害人1:据调查,2013年6月至7月,企业主李某1借到杨振“套路贷”三笔共75万元 ,月利率8%,扣除“砍头息”3.1万元及手续费2.9万元,实际到账69万元。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李某1通过银行转账共还杨振高利贷108.4万元。杨振见李某1无法偿还其高额利息,查到李某1的亲哥李某2有两套房产,遂纠集讨债队把李某2殴打一顿,逼迫李某2为其弟李某1作担保,然后向霞山区法院起诉。霞山区法院就直接作出支付令,杨振团伙采取暴力手段强迫李某1、李某2在支付令上签名。同时又采取暴力恐吓胁逼李某1、李某2不得向霞山法院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完全切断受害人的法律救济途径。过后杨振申请法院拍卖李某2现住的两处房产。拍卖的款项被杨振拿走。由于李某2一家的住宅一时无法找到住房腾挪安顿,杨振、关安军多次指派手下小头目张罗江带领讨债队到李某2及李某1的住宅、公司和商场喷红油漆、放门头炮、堵塞门锁芯、砸烂住宅大门,干扰阻挠经营,抢夺李某1的宝马小车,并多次非法绑架限制其人生自由。杨振指使其讨债队多次闯入李某2的住家恐吓威胁,打砸家具,将李某2的八旬老母亲陈某某打倒在地骨折,导致卧床不起,因伤重含恨离世。

       2018年10月,杨振通过法院“合法”途径拍卖了李某2两套房,共还杨振的套路贷154.1万元,导致李某2全家十几口人无家可归。李某2、李某1两人为此不断上访伸冤。为了阻止李某2兄弟上访,杨振为了报复李某2,勾结公检法有关人员以拒不履行执行为由,于2022年7月将所谓的“担保人”李某2刑拘逮捕,关押在湛江市看守所,之后判有期徒刑8个月。目前李某1、李某2两家人因杨振的这笔“套路贷”搞得公司及商场关门倒闭,家破人亡,生活陷入绝境。

       受害人2:企业主李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在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间分两次向杨振借款共400万元,每笔借款为200万元,月利率为百分之六,扣除砍头息60万元,实际到帐340万元。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李某某先后17次共还杨振284万元。根据杨振的指令,该款转入关安军的账户。

       之后,杨振却不认账,认为李某某还给关安军的284万元与他无关,关安军也否认代杨振收款。这么荒唐的“双簧”竞然得到霞山区法院法官采信,霞山法院作出【2016】粤0803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李某某还款关安军284万元与杨振无关。裁决李某某须还杨振本息,并迅速走完程序执行,查封李某某的房产及商场的租金。

       由于杨振有强大的保护伞,杨振多次指使其团伙成员到李某某的商场采取拉横幅、喷红漆、砸坏贵重家俬、破坏住宅门锁、放门头炮等暴力讨债行为,导致李某某的商场不能正常经营,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李某某及家人无法正常生活,惊恐度日,精神上受到巨大摧残。

       受害人3:2015年1月,杨振与放贷合伙人戴某了解到余某某资金周转困难,并看上其在湛江市海滨三路三帆海景新邨有一幢当时价值500多万元的别墅,便由戴某将余某某引见杨振面谈借款事宜。同年1月27日,杨振同意借款300万元给余某某,月利率百分之五。杨振利用余某某不懂法律常识的弱点,连蒙带骗让余某某签署包括借据、委托书、收据等一系列空白文书。杨振与戴某合谋做实假象,虚构戴某的银行账户收到杨振300万元借款,为其虚假诉讼做好铺垫。

       杨振拿到余某某同年1月27日签署的空白借据后,定于同年1月28日还款,同年1月29日向霞山区法院起诉余某某。杨振早已串通好法官,同日起诉,同日通知,同日立案,同日开庭,同日调解,同日作出调解书,并约定同年2月3日还清借款,“高效”完成一系列法律程序。庭审前,以不借款相威胁,以“做做样子”为借口,骗取余某某庭审时询问答辩,余某某不明就里,又因急需资金周转,无奈只能屈从。法院已作出裁定并执行后,余某某尚未拿到借款。直到同年2月11日,即是法院调解执行后的第十三天,余某某才收到杨振的借款,并扣除“砍头息”15万元和手续费2万元,实际到手为283万元。

       2015年2月5日,霞山法院将余某某的别墅查封。余某某傻了眼,至此方知杨振借其钱是假,谋其别墅是真。从2015年2月11日收到借款283万元至同年8月下旬,在杨振暴力威胁强迫下,在余某某身上已榨取了75万元的高息。此后,余某某无力支付杨振的高额利息,决定卖掉别墅还债,并与购买者谈妥以531万元出售该别墅。杨振知道后,立即将余某某的别墅的防盗门砸毁并换上新门锁,派出其马仔长期非法占有该别墅。尽管如此,杨振还不放过余某某,多次指派打手以前述手段暴力讨债,恐吓抢夺他的一辆进口丰田吉普车,威胁其人身安全,多次干扰其家人正常生活。杨振之所以故意拖延时间。就是让余某某借款利滚息、息滚利越滚越大,以达到谋取这幢别墅的目的。

       余某某的别墅既被法院查封,又被杨振长期霸占,命运完全掌握在杨振手中。余某某从此沦为杨振手中一只待宰的羔羊。

       2017年3月,余某某拖欠杨振的高额利息已200多万元。这时,杨振见时机成熟,便私下把霸占的别墅卖给黄某某,强迫余某某在其炮制好的空白《抵债协议》上签名,把市值500多万元的别墅用来抵偿余某某的全部债务。

       2019年1月20日,杨振又向霞山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要求拍卖余某某的别墅。霞山法院于同年2月13日以531万元“定向”拍卖给黄某某,利用司法权威核准虚构高达616.4万元的债务,以掩饰杨振非法占有行为,实际上是让法院帮杨振办了一个合法手续。

       受害人4:2012年12月19日,尤某因经营急需资金周转,向杨振借款500万元,月利率为百分之八点五,扣除“砍头息”42.5万元,实际到帐457.5万元。按约定,尤某的好朋友吴某某为其签字担保。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期间,尤某按照杨振的指令,向关安军的银行账户还款672.75万元,付清了杨振借款本息。

       2014年3月17日,就在尤某还清杨振借款的前一个月,杨振以尤某没有依约偿还借款为由,强行要吴某某向其出具《承诺书》,再次签字担保。同年8月25日,杨振以此将尤某及担保人吴某某向霞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偿其500万元借款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在庭审时,杨振和关安军一致矢口否认代表杨振收取尤某借款本息的事实。关安军甚至虚构其对尤某的债权,企图掩盖其收取尤某还款的合法性。在吴某某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关安军帮杨振收取尤某还款的情况下,霞山法院仅凭关安军出示虚构尤某向其借款35万元的借条,就认定尤某向关安军的银行账户还款672.75万元与杨振无关,判决尤某偿还杨振500万元借款本息,吴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后,杨振立即带着一班打手以死亡相威胁不准吴某某上诉,否则性命难保。摄于杨振的淫威,出于自保,吴某某不敢向市中级法院上诉。在案件执行期间,尤某被公安机关刑拘。杨振见此,多次通过恐吓和暴力殴打以及拉横幅、泼红漆、放头炮等讨债手段,强迫吴某某连带还债。2014年8月22日晚上,杨振指使五个打手在霞山区昌大昌的欧迪咖啡店门口将吴某某的宝马X6小轿车抢走,勒索50万元,并以死亡威胁不准报案。同年9月6日,吴某某交给杨振50万元后,才将小车归还本人。

       直到2015年6月30日止,这笔被冤枉的“套路贷”本息累计816万元。在杨振团伙无休止的恐吓威胁纠缠双重压迫下,吴某某被迫在《债务清偿及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将自己位于霞山区海景路166号一幢价值800多万元的别墅抵债给杨振。至此,杨振在其保护伞的操作下,通过虚假诉讼,枉法判决,巧取豪夺、抢夺勒索等手段,共获得1500多万元的不义之财。

       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杨振与关安军基本上是按上述套路演“双簧”,并得到霞山区法院的确认,让杨振团伙几十宗“套路贷”案合法化,造成多家企业主破产倒闭、倾家荡产。

       杨振、关安军、黑社会团伙长期盘据当地从事职业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受害人上访投诉该团伙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信件从没间断。2018年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后,投诉该团伙的犯罪问题特别多,受害者上访投诉就有上百之众。

       2019年9月,湛江市公安局扫黑办对杨振、关安军黑社会团伙立案侦查,基本查清以杨振为首领导组织黑社会团伙几十人的犯罪事实。在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后,此案由湛江市公安局扫黑办、廉江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负责侦办,并于2023年7月1日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振、关安军、张罗江等人。

       至此,这个盘踞湛江市多年的涉黑高利放贷犯罪团伙被公安机关一举摧毀,受害人纷纷奔相走告,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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