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硇洲岛4户住危房村民申请危房改造,3户遭拒

2023-10-10 来源:湾通社/大湾区时报 阅读:


大湾区时报首席记者郑科授 发自湛江

      日前,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宋皇村委会方屋村谭林财、谭林森、谭林彬、谭武威4户村民向大湾区时报爆料称,他们长期居住危房的村民在方屋村村民小组和宋皇村委会干部的动员下,经层层审批,在申报到硇洲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梁军审核时遭拒。

      据了解,同时呈报的有四栋,硇洲镇政府只批准了一栋,其他3栋未获批准。村干部认为4户住危房的村民拖了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的大腿,按照一户一宅的国家政策,多次建议4户村民筹钱拆旧建新。村民认为硇洲镇政府将其申请束之高阁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合规建房村民申请建房为何遭拒?

      大湾区时报记者在湛江市硇洲镇采访时获悉,硇洲镇方屋村的4户村民长期居住危房,拆旧建新都是同日拆除,同日平地,同日加固地基,并同日向硇洲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出申请建房。按照有关政策规定,4户村民均符合“一户一宅”的建房政策。

      村民谭林彬在接受大湾区时报记者采访时称,4户村民依法向硇洲镇人民政府建设规划办公室申请拆危房建设新房后,为什么掌握规划审批大权的硇洲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梁军只批准村民谭林财建房六层,而我们谭林森、谭林彬、谭武威三人却被梁军主任拖延几个月不批准。我认为,梁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希望上级派人到来调查此事。个中是否存在猫腻,我们不得而知。

      村民谭林森告诉大湾区时报记者,他们4户村民的危房在 2023年3月份进行拆除,4月份进行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推进, 5月份进行平地加固基础。 6月9日,村民谭林财收到《建设工程临时通知书》。但其他3户村民的申请却不被批准。“硇洲镇政府对于我们具有同等条件的4户村民建房申请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深感疑惑,为什么批准谭林财的建房申请却拒绝我们的申请?理由何在?依据那一条法律法规?”

      据了解,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镇政和路1号的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 拆迁等工作。根据职责权限承担乡镇、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 园林绿化、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 8 设等工作。协助做好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负责辖区危房改造 工作、土地纠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国有土地违法及违章 建筑(含社区居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负责职责权限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一 户一宅”宅基地审批管理。“硇洲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的官不大,但权力不小。如此任性使用权力,很难服众,也容易出事。”曾经在硇洲镇政府工作了十多年的干部如是说。

      方屋村一位村干部在接受大湾区时报记者采访时称,4户村民长期居住危房,每有台风到来,大家都担心这些村民的安全问题,镇里也要做好村民的转移工作,害怕因此出现伤亡事故。所以村里也多次动员这4户村民筹资拆旧建新。这样的话,既解决村民的居住条件问题,也避免因台风造成的伤亡事故。

      硇洲镇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认为,对于硇洲镇政府分管规划建设的副镇长吴连助和负责规划建设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梁军的选择性批准建房申请行为,表示不解。“如果村民建房申请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村建房政策,镇政府是必须批准的。如村民经批准后不按照批准建房,有其他违规行为,职能部门可以查处。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申请建房而不批准,是要受到处分的。”

      2023年10月7日16时49分,硇洲镇党委书记陈璞告诉记者,他已经交代有关人员跟进处理此事,并感谢记者的监督。

利用审批权设卡为难申请人须担责

      如何按照“一户一宅”政策申请建房呢?经了解,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 建房需要使用宅基地,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此时审核村民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有意见的阶段,必要时可以召开村民大会讨论;

      2. 公布期满无异议,应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3. 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符合条件再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农民合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村民申请的宅基地需要占用农用地,则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 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并作为牵头单位同乡镇政府人员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5. 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可凭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洪师博士认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满足建房申请条件和程序,乡镇规划建设部门就应批准村民的建房申请。乡镇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建设申请的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请人可以举报,也可以申请复议或走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办人员如滥用职权,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查属实的,就要承担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小贴士】
办理农村建房需要的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8-2023 www.DWQSB.com

主办:大湾区时报社

联系我们 澳门:(853)6809 2788 香港:(852)5699 0115

联系邮箱:ghmbayareatimes@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