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广东雷州一违建体育场已经建成,正式对外营业?

2024-01-09 来源:大湾区时报 阅读:

 

特约记者吴子龙 记者柯莲英发自广东雷州

    2023年11月28日,本报对位于广东省雷州市西湖水库边的一块2000多平方米土地上违法建设的一座体育场进行了曝光。违建体育场在违建前后均有市民向市长热线12345及雷州市职能部门举报,并向入驻湛江市的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递交了举报材料,但至今未见查处,违法建筑体育场继续顶风建设。

    2024年1月5日,记者实地暗访时发现,违建体育场已经建成,并已经向外试业,1月9日正式向外营业。

西湖库18.5高程内严禁违法建筑物

    报料人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雷州市西湖水库建于1958年,集雨面积8.23平方公里,正常水位置18.5米,总库量容1264立方米。西湖水库主要功能为雷州市城区生活用水备用水源,并担负着附城、雷城、白沙等镇的农业用水,是一起以工业、生活、农业、发电综合性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根据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0日发布的《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工程(三期)的通告》第五条第(三)款 “新建、改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的规定,这个违建体育场为违法建筑物,必须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记者从雷州市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推动城市扩容提质、保护西湖水库生态环境,该市投入资金1.2亿元,分阶段实施西湖水库绿道建设工程,将其打造为风景秀美的生态公园。

    根据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西湖水库碧道绿化项目(西湖水库综合整治工程绿化绿道及绿地建设项目)等有关政府文件显示,在距离西湖水库100米保护线或18.5米高程上有严格规定,不能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谁是违建体育场的保护伞?

    据了解,雷州市政府规划的《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已获得广东省政府批复实施,雷州国家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雷州市依托西湖水库良好的生态基底与自然风光,通过建设西湖水库公园,打造集生态涵养、雨洪调蓄、观光游览于一体的“生态绿心”。

    据了解,西湖水库碧道建设计划总投资3.5亿元,分5期实施。该项目占地面积约3600多亩,参照湛江市赤坎水库模式,沿西湖水库发证高程线18.5米(珠基)上建设一条长9.34千米、宽10米环库碧道,配套桥梁、照明、绿化、入口亲水平台、管理用房(含公厕)、停车场、堤顶护栏、景观亭、标识系统等设施项目。在沿西湖水库发证高程线18.5米(珠基)上即100米距离内严禁进行建设,违者将被追责,违法建筑将被拆除。

    村民举报的违建体育场藏身于“生态绿心”上,从一开建就遭到村民多次举报,但却没有被制止。大湾区时报接到雷州市群众报料后,在2023年11月28日以《广东雷州西湖水库边惊现一违建体育场》为题对此进行了曝光,遂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派人对此进行了调查,但违建体育场并未被取缔,却继续违法建成。

    2023年12月12日,有市民实名举报雷州西湖水库旁违法建筑体育场占用水库保护地的问题向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递交了举报材料;2023年12月13日,市民实名向湛江市长热线12345举报该违建体育场。

     2024年1月4日,雷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回复举报人陈先生时称:贵中心经《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0423121410255936801)转来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雷州市西湖水库边惊现一违建私人体育场的问题》收悉。对此,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指派城监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执法人员现场勘查,陈先生所反映的事宜,该地块权属为雷茂社区陈宅村经济合作社所有,该建设在权属范围内建设,执法人员责令停工,同时发出停工通知书,要求办理报批手续。

      雷茂社区陈宅村经济合作社陈先生认为,此回复有敷衍之嫌。违建体育场位于西湖水库旁的18.5米高程内,且在100米保护线内,是严重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是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物。该地的土地权属是属于雷州市水务局的,雷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认为“该地块权属为雷茂社区陈宅村经济合作社所有,该建设在权属范围内建设”的回复是不真实的,建议雷州市政府对此进行彻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追责。

      2023年12月25日,雷州市城综局和白沙镇联合行动,依法对一在建楼房的超建楼层进行公开强制拆除。该违建楼房位于白沙镇官茂旧村,占地面积180多平方米,己建至8层,存在着“少报多建”的违法行为。

      市民在为雷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拆除白沙镇官茂旧村违法建筑的同时,不禁要问:西湖水库旁的违建体育场为什么在市民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情况下,却肆无忌惮地自始洎终没有被叫停呢?该体育场的后台老板是谁?他的保护伞又是谁呢?为什么雷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在 “责令停工”时,违建体育场却能每天不停地建设直至建成营业呢?难道执法行为仅限于发个通知书而没有具体行为吗?这样的执法行动,有什么意义呢?究竟谁是违建体育场的保护伞?谁又收受了违建体育场的好处?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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