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湛江一老实人被拖欠600万工程款22年 追讨无果

2024-05-19 来源:大湾区时报 阅读:

本报首席记者郑科授 实习生彭洁云发自雷州 

      符妃充,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包工头。22年前,本想着通过自己的勤劳承包家乡的一些工程来实现其勤劳致富的梦想,让一家人过上富裕的生活。因为过于相信政府的实力,1995年开始,符妃充就垫资建设了镇政府多项工程,累计投入了几百万元。2011年向法院起诉时,已累计被欠逾600万元。

老实人被镇政府拖欠600万工程款

      符妃充,又名符德聪,1960年10月20日出生于广东省雷州市纪家镇一农民家庭。他怀揣着青春梦想,在1995年开始承建雷州市纪家镇人民政府的多项工程。由于纪家镇政府资金短缺,老实巴交的符妃充多次应要求垫资建设该镇多项工程。

      镇政府领导曾经多次告知符妃充:“等工程竣工后,一起结算付款。”就是带着对政府的信任,符妃充一次又一次地垫资。资金还是东挪西借的,本以为可以成为“富翁”的符妃充,却因此成了“负翁”,还欠下巨额债务。“本以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即使领导调走了,镇政府还在,一定会还债的,即使在法院查封了标的物,至今还是讨不了债,真的是欲哭无泪。”符妃充如是说。

      根据雷州市法院(2011)湛雷法民初字第149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仅在2011年10月19日向雷州市法院起诉时结算,纪家镇政府已经拖欠符妃充工程款600多万元。

      符妃充在多次向纪家镇政府催讨无果后,遂诉至雷州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纪家镇政府给付所拖欠的工程款600多万元。纪家镇政府还分别于2006年9月25日、2010年5月29日、2010年10月14日借符妃充10万元、2万元、3万元。一共借现金15万元,至今本息未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符妃充起诉的事实属实,遂判如所请,并同意原告符妃充的诉讼保全申请,2011年11月16日查封了被告纪家镇政府所有的坐落于纪家镇河西开发区第三单元及农贸市场的按规划总面积图编号为99号至169号等一共55宗宅基地进行候审。

      一审判决后,被告纪家镇政府并未上诉。

被查封标的物为何执行13年无果?

      2012年8月6日,雷州市法院作出(2012)湛雷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称申请执行人符妃充与被执行人雷州市纪家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2年1月18日作出的(2011)湛雷法民初字第149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纪家镇政府应偿还符妃充工程款6341984元。被执行人财产在执行期限内未能处置。

      2019年8月13日,雷州市法院依申请作出(2012)湛雷法执字第90号恢1-3号执行裁定书,继续查封55宗宅基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3年。

      2023年9月6日,雷州市法院依申请作出(2023)粤0882执恢67号执行裁定书,继续查封上述标的物55宗宅基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3年。

      2024年5月8日,符妃充在接受《大湾区时报》采访时称,在判决生效及申请执行后,他协助纪家镇政府作了大量工作,但执行过程中一波三折,令人唏嘘,身心俱疲。

      2005年,纪家镇政府领导班子开会同意拍卖被查封的55宗宅基地,以偿还拖欠符妃充的工程款,至今未卖未还;2011年,法院查封了55宗宅基地后,至今没有执行,标的物未卖,工程款未还;2012年初,纪家镇政府向雷州市政府请示,市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28日作出雷府办函(2012)248号《关于同意转让国有土地的批复》,经5月7日第十五届第九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挂牌转让河西开发区第三单元被查封的55宗宅基地;2015年5月19日,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对纪家镇政府作出雷国土资(2015)1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罚款72530.6元,罚款由符妃充代缴。

      2017年1月12日,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对雷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雷州市纪家镇201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雷国土资[2017]2号)作出批复,同意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2017年2月14日,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关于将雷州市纪家镇2015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的通知》(雷国土资函[2017]64号),将55宗宅基地纳入土地储备入库;2019年10月,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示55宗宅基地,无异议;2019年11月7日,雷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雷州市纪家镇河西开发区第三单元住宅区及农贸市场规划修编的批复》,并于2020年1月9日经雷州市政府同意第二次拍卖。

      2021年1月15日,纪家镇政府向雷州市法院发出《关于要求挂牌出让被查封55宗住宅用地的函》(纪府函[2021]3号),鉴于被查封土地已变更为建设用地,符合住宅区建设规划,无存在权属争议,用地手续完善,且规划、报批、上交税费、入库的用地面积与出让的55宗住宅用地面积一致,均为6594平方米,已经符合上市挂牌出让条件,要求予以拍卖。

      2021年2月4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致雷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拍卖转让被执行人纪家镇人民政府位于雷州市纪家镇河西开发区第三单元住宅及农贸市场五十五宗宅基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函》,说明55宗宅基地使用权符合规划设计条件。

      2024年4月29日10时29分,雷州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主任林望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于符妃充所称的纪家镇政府拖欠其工程款要求拍卖位于河西开发区宅基地的问题,由于该土地已经征用入库,按照有关规定,如进行拍卖的话,所得款项将按照三七分成,纪家镇政府三成,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七成。“如纪家镇政府获得的三成无法偿还其债务,可以向市政府申请拨款偿还。”

      2024年5月8日17时许,记者向雷州市法院院长吴春鸿了解符妃充申请执行一案的情况时,吴春鸿建议记者向承办法官了解,因为他不是很清楚案情。

      随后,记者向雷州市法院执行局陈挺卫局长、陈克海法官了解执行情况时,确认该院确实查封了纪家镇河西开发区第三单元及农贸市场的按规划总面积图编号为99号至169号等一共55宗宅基地。但由于当时查封的土地是林地,后来变更为建设用地后,按照相关规定,涉案土地已经入库,如要拍卖需经过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同意。法院已经向雷州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发函,但至今未复函。

      5月14日10时许,记者从林望侠处获悉,该地“已纳入供应规划,在做前期工作。”

      此间一政经观察人士认为,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流程一般包括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等十一项内容。而对于纪家镇政府原所有的林地被法院查封之后,依法变更为建设用地的,应尊重历史,原作为被查封的标的物55宗宅基地可以按照查封后拍卖,用以偿还所欠债务,履行其“欠债还钱”的法律义务。虽然被查封的林地依法变更为建设用地后入库为国有储备用地,也要“特事特办”,支持法院依法依规进行拍卖偿还其债务。如雷州市法院在执行拍卖偿债的过程中,遇到政府方面压力,亦可以通过申请异地法院执行拍卖偿还其债务,实现社会和谐,维护政府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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