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时评|劝架 = 被围殴 + 失学? 陕西这起校园霸凌的处理结果,荒唐到让人窒息!
大湾区时报评论员 徐培培
一起校园霸凌事件中,打人的学生安然返校,挨打的学生却被迫离校——这是什么道理?
这起发生在陕西佳县中学的事件,起因是王同学在目睹同桌遭受多名同学围攻时,出于善意上前劝阻。不料,对方因此怀恨在心,不仅在手机上建群对他进行辱骂,更在晚自习期间对他实施暴力,导致他头部受伤、脑外伤,住院治疗长达28天。
事件发生后,打人的学生仅回家“反省”一周,便如常返校上课。而因保护同桌而受伤的王同学,除了收到部分参与学生及家长的道歉外,未获得任何赔偿,医疗费用全部自理。更令人痛心的是,出院后他因恐惧再也不敢返回原校。
他想转学,当地教体局为他协调了两所私立学校供选择,但高昂的学费让普通家庭难以承担。而当家长求助公办学校转学时,却得到这样的答复:“公办学校需凭考试入学,按政策无法解决。”
这样的说法,有些强词夺理了。
因为王同学本身就已经考入了公办学校,他无需再次参加升学考试,他的诉求,只是在遭受霸凌之后,希望换个安全的学习环境,这样的合理要求,为何如此艰难?
王同学的恐惧,不是空穴来风。
因为施暴者并未得到应有的惩罚。
如果说施暴者的拳头令人恐惧,那如此荒谬的处理结果则更令人心寒。犯错者安然无恙,受害者却要承担所有代价——这无异于向所有孩子传递一个危险的信号:被欺负了,你得自己承受;承受不住想离开?请自己想办法。
王同学因保护同桌而成为被攻击的对象。他做了正确的事,却背负了错误的后果。长此以往,当再发生霸凌,还有谁敢挺身而出?谁还愿意在他人受欺负时勇敢说“不”?
校园本应是最纯洁、最安全的地方,不该沦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更不应让善良的孩子感到孤立无援。每一起霸凌事件的发生,都不只是学生间的冲突,更是整个保护体系的失守。
而这一切,我们并非无能为力。
具体而言,佳县中学作为一所公办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根据教育部2021年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于屡次实施欺凌、殴打他人、情节严重、扰乱教学秩序、侵害他人受教育权的学生,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从法律层面看,殴打他人的行为显然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地警方也应积极介入,及时验伤、依法处理。涉事高中生已非幼童,若情节严重,完全可以依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现实却是:施暴者安然返校,受害者无学可上。这传递了怎样的价值观?难道要让学生认为“谁凶谁有理,谁善谁吃亏”?今后还有谁敢为同学出头?
我们难道能容忍一个“好人难做”的校园环境吗?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当为受伤的孩子提供心理支持与学业保障,而不是用一句“政策不允许”将其推开。
现有惩戒机制既已明确,就必须执行到位,让施暴者清楚:学校绝不是法外之地。
每一个孩子,都拥有在阳光下接受教育的权利。校园,应是梦想起航的地方,而不该成为噩梦的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