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东江岸住宅项目因使用塑料制品作为排油烟防火止回阀被查
大湾区时报海口讯
消防产品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若住宅项目为节约施工成本,采用劣质且不达标的防火材料,这种做法无疑是在暗中埋下严重的消防隐患。
近日,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收到举报,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67号的椰东江岸项目部,使用的排油烟防火止回阀居然是塑料的,根本上经不起防火测试。

该项目使用的塑料制品
针对该项目部存在的情况,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去现场核查时,发现产品资料不齐全,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更换,因项目目前已停工,没有人干活,其承诺12月20日之前更换完成。“如拒不整改,将进行处罚。”
据悉,2025年4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的25号文件中,有专门提及“将聚焦城镇住宅工程隔声、串味、渗漏等质量问题,开展重点整治。”该文件第四条,要求开展实体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要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督促建设单位组织隔声、防串味、防水等实体性能检测。其中,排烟道系统安装完成后要进行气密、通风动力和屋顶风帽避风等性能检测。
排烟道里的排油烟防火止回阀属于消防产品,其生产、销售与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存在排油烟防火止回阀监管缺位的问题,海南省住建厅明确表示将适时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整治,
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在消防产品目录中,记者注意到,“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列示其中,其适用于建筑内厨房排油烟集中管道和卫生间排风共用管道的进气口处的防火止回阀,用于防止烟气回流和火灾蔓延。
对于在建项目存在使用不合格的“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问题,近期,有行内人士以实名举报方式,向职能部门进行了反映:称海南省有多个在建项目存在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检测不合格未清除出场”“表面整改’等问题,海南省住建厅复函中明确表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下一步,海南省住建厅将加强对在建项目的飞行检查与质量抽查,推动各方责任主体履职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