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宣传+劝导”齐发力! 海南交警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大湾区时报网讯 记者 陈辉栋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11月13日起,省公安厅交管总队从全省调动150名警力在海口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专项整治,旨在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全力维护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11月13日作为首个全省统一行动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实时指挥调度,指挥支援警力联合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力量,以“多警联动、协同共治”模式整合执法资源,增强基层执勤执法效能,在海口市主次干道、商圈路口、学校周边以及17处“马路学堂”等重点区域共设置100余个执勤点位,部署充足警力,形成“百点布控、千人整治”的高压态势。

行动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将执法现场同步作为宣传教育阵地,以“查处+宣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整治与教育双向发力,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据统计,本日3个波次集中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警力4328人,警车1226辆,共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10331起,其中电动自行车违法7541起。同时还开展教育10090起。



专项整治的重点车辆及违法行为
重点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重点违法行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号牌届满、超员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或戴安全头盔但未系卡扣、无证驾驶、摩托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改变电动二轮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解除限速装置或加装电池、加装改装灯光,改装燃油摩托车排气管、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专项整治的重点道路
国兴大道、龙昆南北路、海秀快速路、白龙路、滨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路,以及建成区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辅以国省道及主要农村公路穿村过镇沿线、城郊结合部。
专项整治的重点时间及波次
重点时间: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午后16时至19时,夜间22时至24时。
2025年11月12日至14日,实施5个波次执法行动



案例一
下午5时13分,执勤交警在滨海大道玉沙路口至明珠路路段,依法拦停一辆电动摩托车进行检查。驾驶人李某杰拒不配合,强行冲卡后加速逃离现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交警对李某杰“违反禁令标志”和“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此外,交警还协调美团平台将其纳入黑名单。

案例二
上午11时20分,在长堤路与龙华路交叉口交警执勤岗亭附近,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发现并当场拦下。
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名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处罚款30元。

案例三
上午10时20分,在滨海大道与玉兰路十字路口交警执勤岗亭附近,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因违反禁令标志被执勤交警发现并当场拦下。
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名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海南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骑行细节系生命。请广大摩电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叶家源
2026-01-26 17: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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