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四共”,观察澳门制造发展条件,“澳门制造”及“澳门品牌”意味澳 门未来产业是着重高附加领域发展。澳门“制造”或“品牌”都需藉助横琴及大 湾区为其提供发展条件。
澳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工商联会会长、中国澳门体育总会联合会理事长何敬麟表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体现 “四共”体制优势,因此,深 化平台资源共享,提升横琴资源有效利用,应考虑澳门产业的发展需求,一是, 结合横琴研发和澳门服务优势共创生产及产业发展条件,促进澳门经济转型; 二是,发挥粤澳两地的比较优势,实现更合理分工,促进高质量发展,需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三是,强化大湾区标准及平台建设,为澳门制造提供强力 指针。四是,经由绿色能源及产能共享,推动绿能战略变革,推动澳门成为中葡 平台发展绿能合作平台,吸引开发商合作同时,横琴绿能可经由整合大湾区绿能,协助大湾区打造绿色供应链,以智能储能、创能打造澳门绿色能源品牌。为此,澳区全国人大代表何敬麟建议:
一、强化澳门与横琴双联动—实现通关最大化
澳门缺乏制造业发展条件情况下须借助横琴为澳门加快培育“口岸+商贸物 流”“口岸+加工制造”发展格局。集聚发展澳门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推动澳门品牌工业发展,除推动境内外先进创新成果直接在合作区应用转化,加快澳门和横琴便捷互联须建立物流信息化和通关便利化高效合作机制。建议:一是聚焦澳门产业所需发展,建议按照经由惠企服务提升跨境企业获得感及满意度。二是推进澳门自由港优势,使横琴口岸功能不断向澳门市场提供腹地延伸,推进澳门制造业发展,秉持“应开尽开”原则,实现通关最大化,实现澳门及横琴双口岸协调发展,简化进出货物申报程序外,在监管及安全前提下,支持制度创新,优化澳门及横琴口岸审批及监管手续。
二、促进横琴全局融合—深化 1+4 产业发展
吸引外资投资、吸引人才来澳,需进一步放宽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并放宽澳门服务输出至内地市场的地域和其他限制。CEPA 是内地对外开放水平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建议:一是内地市场可允许澳门企业在大湾区及内地市场
中进一步开放,让澳商拓展内销市场,深化经贸合作。二是,支持横琴及大湾区构建全方位对澳门开放格局,针对旅游服务,扩大对澳门跨境服务贸易开放,强化“澳门品牌”能见度,探索建设粤澳共同市场先行区域。三是优化开放澳门单
牌营运车辆中的旅游客车出入合作区以外,未来进一步可拓展至广东省境内地区。
三、粤澳合作关键指针是“澳门制造”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意见》)提出,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推动澳门品牌发展需藉由大湾区智力及产业联盟吸引国际开发商、系统商来澳门投资及合作。《关于共同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已经公布 110 项湾区标准,在此基础上,建议:一是“建设大湾区标准管理平台”结合规范化、标准化,提供大湾区包含澳门中小企业能经由这项平台,提升其标准要求。二是,澳门企业规模较小,创新能力有限,实现“澳门制造”有力支撑,探索,建议国家引导龙头企业构建企业产业链,助立澳门制造业发展。
四、打造澳门-横琴能源共享并共创利益要素
横琴为澳门产业及民生用电提供“离岸电厂”是促进电力生产与流域调度数字化,展现粤澳合作,保障澳门经济及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营造粤澳合作示范区,能源管理是澳门城市发展民生及制造业必须面对的课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供用电规则》是全国首个有效衔接内地与澳门的供用电管理制度,促进澳门民生及产业发展,增添横琴能源“含绿量”深化探索氢能、区域集中供冷、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模式,将‘零碳’大楼节能及高效区域集中供冷经验复制推广开来将有助于实现澳门及横琴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商务部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提到推动绿色能源国际认证平台建设。
何敬麟指出,基于澳门-横琴能源科技创新共享思维上,建议共同探讨“绿色能源”能源成果共享及产业布局。一是,利用横琴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共同探讨绿色能源供应、需求与伙伴关系,降低绿色能源研发及投资挑战,借助新增长机遇结合政策使之成为绿色能源领跑者。
何敬麟建议,未来,绿色循环经济模式将衍生出盈利性产品,强化“粤澳共享机制”,建议让澳门企业参与绿色能源投资并能分享能源研发及建厂后的收电收益,通过扶植绿色产业,发展绿色能源并开启“澳门制造”绿色大门。二是强化能源产业合作,发挥澳门在 “一带一路”和葡语系国家的影响力,打造澳门(横琴)作为我国绿色能源出口的绿色品牌,发挥澳门特殊功能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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